预期目标
2015-12-15 10:49
预期目标
2015年,通过“减贫摘帽”和精准扶贫攻坚,实现以下工作目标:一是实现减少贫困人口1600人以上,确保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7.84%以内,在2014年基础上下降8.5%以上。二是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4年基础上增长1400元以上,达7000元(确保大箐村、螺丝村、联龙村、双垭村各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5500元以上),增长25%以上。三是确保每个村至少有1个主导产业、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;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户每户至少转移1个富裕劳动力;实现100%的行政村通油路(水泥路),100%以上的自然村通公路,80%以上组通油路(水泥路);解决农村人饮安全问题85%以上;实施农村危房218户、生态扶贫移民搬迁23户;努力实现农村群众用上安全电、保障电,同网同价;在教育文化、医疗卫生、社保保障、社会管理、城镇化率等方面实现全提升;实现人口“双降”目标,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‰以内。
10000749人阅读
回复
点赞
举报
发表取消